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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问题找创为律师
文章出处:本站 人气:15050 发表时间:2021-01-15 08:48:12
土地征收是需要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而展开的,因此拆迁方的拆迁行为规范必不可少,在各地的土地征收现场经常会看到各种问题频发,因而解决困惑是当前的要务,今天,特邀到秉承着实践正义,弘扬法律的信念立志于改变拆迁现状,解决现阶段“因拆致穷”的局面,帮助很多的被拆迁朋友踏上了“拆富”新里程的安徽宸坤律师事务所为大家分析土地征收中的必要流程:
一、征地补助安置方案公告
根据征用土地批准文件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村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助、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征地补助、安置方案公告内容:
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土地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助标准和支付方式;
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其他有关征地补助、安置的具体措施。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助、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
相关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助、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助、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二、报批征地补助安置方案
相关部门将公告后的土地补助、安置方案,连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报审批。
三、批准征地补助安置方案
市、相关部门将征求意见后的征地补助安置方案批准批准后,并报备案,并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四、土地补助登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土地承包合同)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助登记手续。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助登记手续的,其补助内容以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五、实施补助安置方案和交付土地
按规定支付征地补助安置费,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按期交付土地。
土地补助费归集体支取,由村委会代表领取。如何分配由村民大会讨论决定,依据村民民主议事规则,经2/3以上多数通过分配方案即可。
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由承包人直接领取补助费。
青苗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助费归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所有人,由所有人领取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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